
野人小孩家人称采用自然教育法 引发社会广泛质疑。近日,在雅西高速四川石棉服务区,一个全身赤裸、瘦弱黝黑、四肢爬行、蹲伏在台阶上啃咬食物的孩子引发了广泛关注。随着视频发酵,围绕“野人孩子”的谜团也逐渐揭开。据了解,孩子及其父母来自云南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新政村,都受过高等教育。父亲户籍云南,母亲户籍北京,此次一家人开房车途经上述高速收费站。对于为什么不给孩子穿衣服,这家人的解释是他们对孩子使用的是“自然教育法”,别人无从干涉。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介入配资论坛是什么,初步核查未发现拐卖行为。
当社会普遍质疑以及当地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上门劝导时,这对父母依然没有任何反思。据调查了解,这家人不喜欢住房子,在村里的荒地上停一辆房车,搭个棚子住,不和村里其他人来往。当地村民还反映,这家人常常不给孩子穿衣服,“当野人一样来养”,早就被报警举报过。这说明这不是一时的反常之举,而是这对父母一直以来对待孩子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未发现拐卖行为”是否意味着亲生父母可以随意对待年幼的孩子?自诩的“自然教育法”能否遮蔽父母失责、失管的事实?拒绝旁人劝导是否意味着没有办法纠正其父母的不当或极端行为?
从视频中看,这个类似“野人”的小孩大概三、四岁,已经到了知羞耻、明规则的年纪。这样众目睽睽之下一丝不挂、四肢爬行,不能以解放天性、自然教育为借口糊弄大众。孩子的成长最重要的是帮助他融入社会、认识社会,如果认为这样是对孩子好,显然低估了公众的判断力。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品,不能让没有选择能力的幼童成为一些父母奇特教育观念、生活观念的试验品。过去我们也见过一些极端的父母,打着鹰式教育的旗号,让几岁的孩子光膀子在雪地里一边哭一边跑,甚至逼迫孩子学开飞机。近年来又出现一些号称要返璞归真的父母,不仅自己隐居山野,还把孩子刻意弄得像与世隔绝的“野人”。这些看似新颖奇特的方式实际上只是满足了父母自己的某些执念,甚至还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教育方式不仅是家庭的事,也是社会文明和社会法治范畴内的事。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幼小的孩子需要全社会保护,对损害未成年人生存权和发展权等行为,要重拳出击。当前配资论坛是什么,南涧县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确保孩子安全。公安机关已对其父母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展开调查。期待事件能在法治之力、文明之力下获得良好解决。野人小孩家人称采用自然教育法 引发社会广泛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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